所谓的“门徒”就是活出与主耶稣生命相像的基督徒。就是效法主耶稣的品性和祂的工作方式的人。目前在不少教会中使用的方法是学习、研究圣经。当然,基督徒需要明白圣经的教导,因为生命成长需要明白真理。只是,通过上述的方法大量灌输圣知识是否真的能培养出门徒?我对此抱有怀疑。
成为门徒,关系到具体生活,属于伦理方面的问题,而不是学术性的范畴。既然是关乎伦理,有效的形成伦理的方式是模仿。如,孩子小时候学习说话,都是从模仿开始的,而不是从学习语法开始。
在侯活士写的《异类侨居者》里这样说:“学习成为有道德的人,就如同学习语言一样。
在向人教授某一语言时,不会一开始就教他文法规例(至少除了大学的语文科以外!)。我们大部分人学习语言的方法是聆听别人说话,然后模仿他们。我们大部分时间都把道德看为一套要学习的规例。我们似乎认为,只要学会所有正确的规例,我们就能有道德地行动。
不!你学习说话的方法是借着被接纳而成为一个语言群体的成员,借着观察你的长辈,借着模仿他们。文法规例则是迟一步的事(如果有的话),它是助你好好滋养与维持说话艺术的方法。伦理学永远无法取代群体的地位,就如同文法规例永远无法取代言说该语言的行动。”门徒既然是效法耶稣,活出耶稣的样式,即属于伦理,就无法通过学习知识的方式期待成为有生命的信徒。最有效的方法是效法。教会中需要有更多活出耶稣生命的基督徒,而不是知道和研究关于耶稣基督的知识(虽然这也很重要),或者努力活出耶稣生命的基督徒去影响刚刚受洗的基督徒成为主的门徒。
牧场是我们一起过信仰生活的教会,也是属灵的家。牧者是属灵生命比较成熟或者牧场中最努力效法耶稣榜样的人。当牧场诞生新“成员”的时候,他们在信仰的“大家族”里通过效法牧者,把从主耶稣承传下来的生命影响新一代信徒。我们教会的使命不是培养“圣经通”(这不代表我们不注重圣经),而是培养活出主耶稣生命的主的门徒。
当然,作为牧师的我应当是最努力效法耶稣的人。求主帮助,希望我能成为信徒牧者们和众弟兄姊妹们可效法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