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神学”这个词汇并不常听到。因为,提到神学好像就要远避政治,神学与政治好像不好相融。
德国神学家莫尔特曼写的《俗世中的上帝》这本书给我们一个很好的参考。在此书中特别让我感兴趣的是第一部分“政治与神学”。作者提到,神学不可能是非政治性的。因为神学论及上帝之国,与公众领域是无法分开的。所以,基督徒就无法避开政治而为神国做见证。
作者在第一部分里从神学角度解释如何看待政治问题,给基督徒关心政治和参与政治提供很好的神学教导。基督徒如果没有正确的以圣经为根据的神学观点,就与非信徒看待政治的视角一样。非信徒的“公义”,“自由”等概念与圣经的概念有很大不同。毕竟,非信徒心中没有上帝的概念,只靠着人文的观点来解释和理解。
作者在书中提到莫尔内的“契约神学”的观点来看待政权。基督徒有对政府的反抗权,这个反抗权是基于百姓与政府之间的“契约”。他用双重盟约发展出神学,双重盟约指的是:①上帝在西奈山和百姓立了第一个约。②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和君王订立第二个约。君王的统治权乃是根据这个统治契约而来。如果统治者破坏了这个约,百姓必须反抗暴君。每个政府必须以它为准则。人民有义务反抗不合理,不合法的权利运作。其前提是人民要认识上帝。所以,我认为不是每个国家的国民都能履行这个义务。不过,基督徒可以所在国家中发挥其影响力,基于圣经的价值系统影响社会。
另外一个重要的主题是“自由”。我们常常认为民主国家里有自由,人民也为了保障自由而示威,甚至暴动。作者称,西方社会的自由主要是“个体主义的自由”,重视个体而忽视社会整体。真正的自由应当是“人们在彼此为别人,尤其是为弱者、病患、年轻人、老人挺身而出”,也就是圣经里提到的“相爱”。再民主的国家里如果没有这种自由,其实不能算是真自由。一般的自由概念表现在不愿意让任何权柄来辖制自己,限制自己当有的权利,更多关注个人。基督徒争取自由,不是专注“个体的自由”,而是少顾自己,更多关心和爱自己身边的人的自由。也就是追求别人益处的自由。如果社会中持守这种自由的人多起来,这才是真民主,真自由的国家。即使在独裁国家,能活出这个自由,他才是享有真自由;如果在民主国家,只追求“个体的自由”,那是不自由。
基督徒看待政治,必须以神为中心,以圣经为依据。